合肥天然氣收費標準2021,2021年合肥天然氣階梯價格表
合肥市發改委發布《關于疏導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政策解讀。根據國家部署和要求,自2019年5月10日起合肥調整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
此次,還上調了對低保家庭免費用氣額度,確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氣價格調整而降低。
背景:國家推動改革化解居民氣價偏低矛盾
據了解,全國天然氣價格改革分步推進,近年來主要側重于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沒有理順,價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氣。隨著國內外市場形勢變化和非居民用氣價格改革深化,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2017、2018年采暖季,國內天然氣供應緊張,凸顯了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各方面普遍認為理順居民氣價勢在必行。因此,國家決定抓住當前國內價格總水平相對平穩的有利時機,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2018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安徽省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由1.555元/立方米,調整為1.97元/立方米。其中2018年理順0.35元/立方米,剩余0.065元/立方米2019年6月10日后理順。今年,國家發改委再次下發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天然氣增值稅率再次下調,由10%下調為9%,門站氣價下調為1.95元/立方米。
釋疑:合肥居民用氣價格是上下游聯動調整
伴隨著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國家發改委提出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根據安徽省物價局政策要求,已經經過公開聽證建立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與上游價格聯動機制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調整價格。
早在2015年,合肥已經建立了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聯動機制規定,當國家調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時,本市將啟動聯動機制,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將統一按照調整額調整。
由于安徽省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調整幅度較大,已超出燃氣企業承受能力。因此,為合理疏導兩次門站價格調整的影響,根據國家和省規定,合肥決定調整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
保障:讓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用氣調價降低
經測算并上報市政府同意,合肥市自2019年5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本著將實惠讓利終端用戶的原則,將居民用氣價格上調0.32元/立方米。
經過調整后,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第一檔為2.72元/立方米,第二檔為2.96元/立方米,第三檔為3.92元/立方米。從全國氣價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后,本市居民用天然氣一檔氣價仍處于全國中等水平,全省屬于中等偏下水平。
此次價格調整,對廣大居民生活有啥影響呢?按照目前本市普通居民用戶一般生活用氣每戶每月20立方米的用氣量測算,價格調整后,每戶每月平均大約要多支付6.4元;按照大部分天然氣壁掛爐用戶年用量1600立方米計算,價格調整后,天然氣壁掛爐用戶每月平均大約多支付42.6元。
同時,為減輕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對低收入家庭影響,合肥市上調了對低保家庭免費用氣額度,由原每戶每月4立方米調整為每戶每月5立方米,確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氣價格調整而降低。
此外,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即2.84元/立方米。如調整后的氣價高于非居民氣價的,可自主選擇執行氣價類別,并與當地燃氣經營企業以供氣合同約定。
依據本次理順價格的執行范圍,全市西氣東輸管網居民生活用氣均執行階梯價格。有省內短輸費用的巢湖市和使用川氣的廬江縣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和階梯氣量由縣(市)發改委報當地政府同意后核定。
近日,市物價局相繼發布《關于我市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服務價格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城市新增居民天然氣建安價格標準的通知》。根據以上通知,合肥市新增居民住宅天然氣建安價格為2800元/戶,部分服務項目免費,部分特殊家庭享受安裝優惠。
管道天然氣服務價格有“新規”
為了讓市民感受更好的用氣服務,合肥已開始執行管道天然氣服務價格“新規”。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關于我市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服務價格管理的通知》明確了價格放開部分、免費項目、政府定價部分。
其中,有特殊需求的新增居民用戶(含別墅)建安價格,由燃氣企業與住宅建設單位或用戶根據實際,按國家有關工程定額標準協商確定;工業、商業等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建安價格,管網開口處以下部分,由燃氣企業與用戶單位按國家有關工程定額標準協商確定。此外,用戶負責維護管理的燃氣設施維修實行自愿有償服務,維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用戶申請對燃氣設施改造的,由燃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定額標準確定改造費用。
另外,部分服務項目也實行免費。例如,IC卡首次辦卡免費;燃氣居民用戶(以點火通氣時間為準)戶內燃氣表至灶前閥之間的管道設備一年內非人為損壞,免收維修服務費;天然氣經營企業組織定期安全檢查、辦理更名過戶手續免收費用。
建安成本計算進行微調
與之前相比,“新規”最大的變化在于建安成本計算上。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7〕1171號)文件規定:“居民燃氣工程安裝性質的收費涵蓋范圍嚴格限于建筑區劃紅線內產權屬于用戶的資產”,原未計入燃氣建安成本的中壓支管及調壓站部分,將計入建安成本中,在此次通知中進行了明確。
盡管已建住宅建安成本通常高于新建住宅的成本,但此次下發的《通知》明確兩種情況均執行新增居民天然氣建安價格標準。其中,新增居民住宅建安價格為2800元/戶;殘疾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這類特殊情況,建安價格按1000元/戶收取。
《通知》強調,天然氣經營企業不得收取天然氣開戶費、增容費、按管徑定價收費等開戶增容性質收費;新建住宅小區(含拆遷安置、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天然氣建安價格屬于房屋建設成本組成部分,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在房價外收取或委托天然氣經營企業收取任何天然氣建安、報裝或開戶等費用。